五河县2022年农村公路C034340322龙岗村路改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BB2022WHCGJ081
一、项目编号:BB2022WHCGJ08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2022年农村公路C034340322龙岗村路改建工程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公园街道国庆西路上品印象A3号楼2116
3.成交金额:9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五河县2022年农村公路C034340322龙岗村路改建工程 施工范围:新建长约900m、宽4m的水泥砼道路,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海瑞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212124074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宗龙(组长)、卢斌、李运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1.5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新建长约900m、宽4m的水泥砼道路,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合同履行日期:50日历天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130万元,最高限价:126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2年6月10日
6.采购日期:2022年6月17日15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质量:合格
9.业绩:/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李海瑞、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212124074
12.两阶段评标法技术标得分或综合评标法得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五河县新站路长途客运中心
联系方式:李运飞18656718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徽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30号
联系方式:李周13515604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周
电话:13515604723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公告单位:五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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