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2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 浙江交工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第2 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登高车询比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XM2024YXBC-ZJJGWFGS-0004 )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浙江交工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第2 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登高车询比租赁项目澄清
关于评审家的确定:评审价=有效报价的不含税报价作为报价部分评分依据。且考虑附加税影响。即评审价格=不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所有报价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报价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12[附加税率地区不同税率不同,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的则附加税率为12%,纳税人所在地为为县城、镇的则附加税率为10%,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则附加税率为6%,具体附加税率向财务部门查询。]%。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1月15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 浙江交工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第2 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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