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十路水库至邓家湾道路改建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0〕3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桂阳街道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垫江县明月山内槽与垫江县城之间,起点位于十路口水库与G243平交,终点位于邓家湾与东印场部至垫邻路口公路平交, 改造建设总面积107867平方米 。 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路基、路面、 桥梁、涵洞、 边坡绿化及交通配套附属设施 工程 等 。公路全长2.81公里,K0 000-K1 265.428段利用现有公路,平面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I类标准,双向2车道对路面拓宽改造,设计速度为15km/h;K2 020~K3 564.407段等级为三级公路,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969.79 万元
2 .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 . 5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 . 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中桦创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215号10幢2层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中渝爱都会3栋22-11 |
联系人: | 李璨 | 联系人: | 简继红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83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4525098 | 联系电话: | 023-8873911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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