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1324-04-01-11581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道X210线龙华至莲塘段改建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道X210线龙华至莲塘段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麻榨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通过申请上级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起点于龙华镇葛埔村,顺接现状X210线,路线由北向南经葛埔、邓村、龙石头、官厅、莲塘等村,终点于麻榨镇莲塘村与省道S254交叉处,推荐路线全长约17.810公里。项目拟设计速度采用30km/h的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局部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维持原设计速度),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路基标准断面宽7.5米(穿村路段6.5米),桥梁标准断面宽7.5米。 | |||
招标内容 | 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绿化景观、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建设方案、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包括概预算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不含电力管线、电信管线和燃气管线等管线迁改的勘察设计工作)。 |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 |||
最高投标限价 | 18194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和勘察资质证书: 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或②或③。 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勘察资质要求:满足①或②。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重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
投标人其他要求 | 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至附录4。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
发布公告媒介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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