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4〕101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S221万安县百嘉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S221万安县百嘉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等,本项目起点位于万安县芙蓉镇安背村附近,桩号K7+700,终点位于芙蓉镇光明村附近,桩号K11+136.586,一期工程全长3.437公里,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米,双向四车道,沥青硂路面。本项目投资约7019.1797万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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