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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三山经开区2024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设计招标 | |||
项目编号 | WH16GC2024JT2490 (任务书编号:FS34020820240021号) | |||
标段名称 | 三山经开区2024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设计招标 | |||
标段编号 | WH16GC2024JT249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 |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峨山西路与049县道交叉口东 120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昌伦 136555329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1号楼1203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俞娟 1815533893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81.2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周银宝 | |||
证书编号:ZG(2018)934006684 | ||||
证书名称: 交通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巢湖市中垾镇2021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设 计; 2.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 勘察设计项目; 3.繁昌区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4.G206楼阁至东流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 究及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5.S219青阳蛤蟆岭至石台六都段公路改建工程 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85.8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马向前 | |||
证书编号:20230062SZA000074450 | ||||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凤山至新田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2.德钦县霞若通乡三级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3.德钦县羊拉公路(奔子栏至曲宗桥)淹没还 建工程勘察设计; 4.姚安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前适线)建 设项目勘察设计 ; 5.五华县X960线华阳至龙村段公路改线段 (K12+315-K17+280、K19+890-K21+285、 K22+300-K23+283)改造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单位名称 | 临沂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8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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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
证书编号:鲁21000173310615 | |||
证书名称:交通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临沂市兰山区战新大道勘察(测量)及设计; 2.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工程(G518日定线 K150+098.6-K162+729.3段); 3.G327连固线费县绕城段改建工程设计; 4.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 通立交段改建工程设计; 5.蒙阴县东外环绕城段道路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 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 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基准价:85.89%。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 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 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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