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国道景宁九龙至红星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 EPC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638国道景宁九龙至红星段改建工程已 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项字 [202 4 ]31号文 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招标人)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及县政府筹措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 bservice.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 638国道老路(距离温州寮大桥景宁侧1.7公里),起点与638国道景宁青田县界与九龙段改建工程顺接,起点桩号K0+000。项目起点处设置大都隧道穿过斜坡沟谷地带,之后跨过老路,后设大都大桥跨越千峡湖库区大都坑,之后路线向西布线,设置渤海1号、2号隧道穿越鲍山头,至梅坑村附近出洞,在梅坑村北面设梅坑大桥千峡湖库湾,之后路线继续沿老路布线,设渤海坑2号桥、小粗口2号桥、湖边隧道等构造物,相继设置高畔垟大桥、石门楼大桥跨千峡湖库湾,于K17+000处完全利用古传隧道,再沿老路布线直至项目终点,路线终点与汇田大桥平交,终点桩号K23+150,路线全长23.150公里 ,其中完全利用古传隧道约 1.1公里,实施里程约22. 05 公里。全线设桥梁约 4208 米 /26座(特大桥 362 米 / 1 座 , 大桥 2843 米 /1 4 座,中桥 1003 米 /11座),涵洞 34 道, 新建 隧道约 4908 米 / 4 座 (其中 长隧道 3830 米 / 2 座, 中、短隧道 1078米 / 2 座 ),平面交叉8处,公路养护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额 约 1 22740 万元,建安费 约 98390 万元。
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中的 双向两车道 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 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 桥梁标准宽度 10米(其中梅坑大桥桥宽16米) 。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级和公路-Ⅱ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范围为起讫桩号 K0+000- K 1+893,K5+860-K23+150, 实施路线长度约为 19.183公里,推荐方案主要结构物有长隧道约1185米/1座(大都1号隧道1185米),短隧道约398米/1座,桥梁总长约4031米/24座,特大桥约362米/1座(预应力砼矮塔斜拉,最大跨径168米)、大桥约2734米/13座、中桥约935米/10座,涵洞34道(含完全利用4道),平面交叉5处,公路养护站1处,变电所1处,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总投资费用约为 89721万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为 70809万 元 。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2.2.1标段划分:638国道景宁九龙至红星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1个标段,即第EPC01标段。
2.2.2招标范围
2.2.2.1勘察 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起讫桩号 K0+000-K1+893 , K5+860-K23+150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含总体设计 、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工程、公路养护站 用房 等 房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其他工程 (含改河、改溪、改路等)及相应的附属工程 】 等所有内容的勘察设计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的补勘补测、施工图设计(含房建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图变更设计和机电工程补充设计)、 交通组织方案、 施工图预算、 BIM的开发及应用、 工程量价格清单及专题报告( 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 )等的编制、调整和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等。
2.2.2.2 施工主 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起讫桩号 K0+000-K1+893 , K5+860-K23+150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含 路基、路面、桥梁 、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工程、公路养护站 用房 等 房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溪、改路等)及相应的附属工程和临时设施 】等的施工完成、机电工程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2.3计划总工期 : 39 个月( 1186 日历天)。
2.2.3.1勘察设计周期:
( 1)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按发包人要求 完成 施工图的补勘补测 (如需要), 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目前已完成本项目定测详勘工作以及定测、详勘外业验收;
( 2)收到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 15 天内,对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含施工图预算)。
2.2.3.2施工工期: 36 个月( 1095 日历天,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2.2.3.3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 保活期 12 个月(自绿化工程全部完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
2.2.3.4缺陷责任期: ( 1)公路 、 房建工程: 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机电、绿化工程:12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
2.2.3.5保修期: ( 1)公路 、绿化 工程( 机电、 房建工程除外)同缺陷责任期;( 2)房建工程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公路机电工程: 24 个月(自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其中其中 LED光源保修期为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 勘察: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包含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 、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 ) ;(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专业类 ( 特大桥梁 专业甲级 和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3)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设计任务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专业类 ( 特大桥梁 专业甲级 和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 工内容承揽勘察或施工等工作;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承揽设计工作的仅允许一家单位 ;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3.3投标人( 承担施工任务的 成员 )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提供网页截图)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投标人( 承担设计任务的 成员 ) 应 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 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提供网页截图)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 本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位、或初步设计单位、或初步设计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 下载 时间: 2024 年 3 月 8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 。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 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年 3 月 19 日 16:30。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 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 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8 日 14 时 3 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 )。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产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 锁)自行登录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网 址 为 : http://kb.zmctc.com),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 bservice.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 15号
邮 编: 323500
电 话: 0578-5088711
联 系 人:任 工
招标代理: 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劳动路 6-2号吴山名楼4008室
邮 编: 310002
联 系 人:沈 先生
电 话: 0571-87313105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 3 月 8 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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